正规企业业必备的三种证件
营业执照
【注音】yíngyèzhízhào
【释义】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的登记事项为: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组织机构代码
【注音】zǔzhījīgòudàimǒzhèng
【释义】 组织机构代码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标准编制,并赋予每一个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机构颁发的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标识,覆盖所有单位(包括法人和非法人以及内设机构),是连接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桥梁和不可替代的信息传输纽带。目前已在工商、税务、银行、公安、财政、人事劳动、社会保险、统计、海关、外贸和交通等40余个部门广泛应用,已成为单位在进行社会交往、开展商务活动所必需的“身份证明”。
税务登记证
【注音】shuìwùdēngjìzhèng
【释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也叫税务登记证件。领取税务登记证件时,要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在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规定,“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